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6〕25号
时间:2026-04-02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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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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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文综罚字〔2026〕25号 |
福建省金盾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一案 |
福建省金盾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546012) |
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园D区24#楼 |
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 |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警告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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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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