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6〕23号
时间:2026-04-2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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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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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文综罚字〔2026〕23号 |
福州市台江区华灿娱乐中心不配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一案 |
福州市台江区华灿娱乐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X14H9T)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工业路173号三迪商场第六层6F-E |
不配合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和技术监管措施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警告,并处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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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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