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6〕4号
时间:2026-05-15 15:2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 榕文综罚字〔2026〕4号 | 福州市仓山区弹珠乐游乐园(个体工商户)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一案 |
福州市仓山区弹珠乐游乐园(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1******7L0D8W)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198号爱琴海购物中心室内BF1层B1025号商铺 |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3261.7元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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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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