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6〕10号
时间:2026-06-03 15:0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 榕文综罚字〔2026〕10号 | 台江区黑桃铂爵室内娱乐活动中心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一案 |
台江区黑桃铂爵室内娱乐活动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QGCF2U)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工业路173号三迪商场第六层6F-D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4个月。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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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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