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6〕50号
时间:2026-06-15 10:0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 榕文综罚字〔2026〕50号 | 福建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一案 |
福建青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50029X)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26层01室 |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
警告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日期:2026年6月15日
、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