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6〕46号
时间:2026-07-23 16:26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 榕文综罚字〔2026〕46号 | 福建省浦城县耀辉国际旅行社(个人独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一案 | 福建省浦城县耀辉国际旅行社(个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68579R) | 福建省浦城县石陂镇石陂村龙昌路14号 | 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2026版)》 | 不予行政处罚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6年7月22日
、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