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榕文综罚字〔2026〕84号 |
福州唱响娱乐有限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一案 |
福州唱响娱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C7JHXB) |
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西环中路691号万象商业广场第肆层445号商铺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
警告,责令停业整顿15日(自2026年10月13日停业整顿至2026年10月27日),并处罚款50000元。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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