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福州市《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奖补资金》部分专项资金审计工作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0-10-15 09:48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2020年度福州市《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奖补资金》部分奖励资金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审计单位。现公开招标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项目情况 

  委托审计2020年度福州市《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奖补资金》部分奖励申报材料,审计内容共3项(旅行社组织引客入榕、入榕专列、乡村游)措施奖励专项资金。

  二、审计内容  

  依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文旅综〔2020〕57号)、《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促进文旅消费部分奖补措施的通知》(闽文旅综〔2020〕120号)、《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0年〈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部分奖补资金分批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2020年度福州市《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奖补资金》旅行社申报组织引客入榕、入榕专列、乡村游等三项措施奖励专项资金,以现场查阅资料、核验项目等形式开展审计工作。详见附件《2020年度福州市《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奖补资金》部分奖励资金现场专项审计工作要求》。

  三、询价要求  

  1.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报价不超过5万元。

  2.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陈述,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4.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5.报价单位须配置2名以上审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2020年度福州市《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奖补资金》部分奖励资金申报材料合规性审计,并在《2020年度福州市《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奖补资金》部分奖励资金审核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投标代表的法定授权书(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和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不少于2名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设立时间、从业资格、服务范围、资产规模、员工人数资质构成、是否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等内容)。

  3.开展审计的人员配置(包括人员名单、职务、资质或职称、联系电话等)。

  4.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对本专项审计质量、保密措施的承诺。

  5.报价函。

  五、确定成交原则  

  采取报价孰低原则。在满足需求条件下,按报价孰低确定成交单位;同一报价的按满足条件更优确定。

  六、报价文件的受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10月21日16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我局(联系处室:市场管理处 电话:83162138)。

  七、其他要求:本次询价活动有效情形须为报价的单位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询价终止,另行启动询价。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5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

  

  附件:2020年度福州市《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奖补资金》部分奖励资金现场专项审计工作要求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4日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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