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2021年“好年华,聚福州”旅游观光子活动景区门票、专线车、餐饮、市外交通及住宿补助申报材料专项审计工作,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审计单位。现公开招标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项目情况
委托审计2021年“好年华,聚福州”旅游观光子活动中自主游览部分的景区门票补助申报材料及专线游览部分的专线车、餐饮、市外交通及住宿补助申报材料。
二、审计内容
依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1年“好年华,聚福州”旅游观光子活动补助资金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文旅综〔2021〕101号)审计以下内容:
(一)自主游览项目
审计13家单位申报材料。对参与“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并提供免费门票的景区,按照景区首道门票最高不超过平日(非周末)旅行社同行结算价的70%,按人次予以补助。补助人数以在“好年华,聚福州”游学平台预约且在线下核销的数据为准。单个景区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专线游览项目
审计专线游览部分专线车、餐饮、市外交通及住宿补助资金申报材料。
三、审计时间
审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11月3日。
四、询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仅适用于本次询价,两项活动审计费用合并,报价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2.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有资金审计工作经历;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陈述,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4.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资格;
5.报价单位须配置2名以上审计工作人员,负责专门开展以上两项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五、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自主游览项目
序号 |
申报材料目录 |
备 注 |
1 |
申请报告 |
包括申请单位概况、申报项目及金额、申请项目进展情况等,申报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补助游客核销记录信息汇总表 |
通过“好年华,聚福州”游学平台导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
3 |
承诺书 |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5 |
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
6 |
信用查询记录 |
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关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
2.专线游览项目
序号 |
申报材料目录 |
备 注 |
1 |
申请报告 |
包括申请单位概况、申报项目及金额、申请项目进展情况等,申报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
与具备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签订的旅游包车服务协议 |
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
专线车线路确认表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4 |
各趟次实际用车派车单、学生乘车核销记录及车辆北斗或GPS定位轨迹回放打印回单汇总表 |
申报材料须车辆调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已预约但发车当日因/无故取消行程,导致专线车未实际发车的,须如实提供学生预约、取消记录及专线车北斗或GPS定位轨迹回放打印回单。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专线车北斗或GPS定位轨迹回放打印回单的,须提供专线车过路费票据、行车记录仪等佐证材料。 |
5 |
承诺书 |
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
6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7 |
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
8 |
信用查询记录 |
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关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
六、确定成交原则
采取报价孰低原则。在满足需求条件下,按报价孰低确定成交单位;相同报价的按满足条件更优确定。
七、报价文件的受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10月21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处室:资源开发处;联系人:郑雨峰;电话:22030573)。
八、其他要求
报价单位须达到3家(含)以上,否则本次询价活动终止,另行启动询价活动。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3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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