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文化馆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2026年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综合管理服务
2、招标编号:FJFR2025-084GK
3、招标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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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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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综合管理服务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否 |
700000元 |
7000元 |
物业管理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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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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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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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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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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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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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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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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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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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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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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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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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可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①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至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现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②潜在供应商应从本项目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发送至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fjfrzb@163.com)。 注:供应商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中填写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名称有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为2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1月26日上午9: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上午9:30;
8.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文化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高颖:8385930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邮编:350000
电话:0591-86215533
联系人:林强、李静、陈思思、林松芳
电子信箱:fjfrzb@163.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11、报名
一、1.选择现场报名的直接至我公司办理;2选择网上报名的:须将相应金额的报名费公对公转账到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及报名表(加盖公章)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fjfrzb@163.com)报名时间以报名费用到账时间为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受理投标。
二、网上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报名费汇入如下银行账号后将银行回单发送至fjfr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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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汇入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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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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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江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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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422164422857 |
日期: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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