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复苏九条措施》(榕文旅综〔2022〕56号)、《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复苏九条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文旅综〔2022〕61号)和《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鼓励旅行社组织外地游客参加“闽江游”活动的通知》(榕文旅综〔2022〕8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2022年第三季度旅行社组织引客入榕、乡村游奖励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应分别付给:
1.福州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55,540.00元;
2.福州福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175,010.00元;
3.福建海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奖励金额38,530.00元;
4.福建省博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38,760.00元;
5.福建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36,100.00元;
6.福建景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17,610.00元;
7.旅居天下(福建)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奖励金额18,660.00元;
8.福州鹏程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20,790.00元;
9.福建省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3,240.00元;
10.福建中旅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3,510.00元;
11.福建省康辉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奖励金额64,960.00元;
12.福建艾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23,780.00元;
13.福州市文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为23,610.00元。
合计支付奖励金额520,100.00元。
附件: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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