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年“好年华 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1-25 16:07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好年华 聚福州”研学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4〕34号)、《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4年“好年华 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的通知》(榕文旅综〔2024〕44号)及相关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我局委托厦门普厦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好年华 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1.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3068.5元。

  2.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补助金额357元。

  3.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00000元。

  4.连江海峡温泉有限公司溪山温泉度假酒店,补助金额21348.6元。

  5.罗源湾滨海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00000元。

  6.福州市青云山鸿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882元。

  7.易达(福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8151.5元。

  8.福建省永泰百漈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064元。

  9.福州泳泰旅游有限公司,补助金额57550.5元。

  10.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补助金额66497.2元。

  11.福建汇雅酒店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4275.8元。

  12.福州贵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7394.3元。

  13.福建畲山水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159.2元。

  14.福建豪业七叠温泉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92元。

  15.福建永鸿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1600.6元。

  16.福建凤翔首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3390元。

  17.福州飞云峡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补助金额99792元

  18.福建八方海上客运有限公司,补助金额89719元。

  19.福州市两江四岸客运有限公司,补助金额58653元。

  20.福州市水务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6086元。

  21.福州市文投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44.811万元。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12月9日(10个工作日)。公示电话:0591-22030573;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接待处室: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8室。

  

  附件:2024年“好年华 聚福州”旅游观光活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厦普夏专审字〔2024〕第SZ0136号)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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