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1〕第3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榕文综罚字〔2021〕第30号 |
福州市仓山区贝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一案 |
福州市仓山区贝贝网吧(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GR728) |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7号滨海嘉年华H区三层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
警告,责令停业整顿30天。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日期: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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