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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榕文综罚字〔2022〕第30号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榕文综罚字〔2022〕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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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3万元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日期: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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