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索 引 号: FZ00135-1100-2017-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7-03-06
- 标 题: 市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旅综〔2017〕21号
- 发布日期: 2017-03-06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榕旅综〔2017〕21号
来源:福州市旅游局
时间:2017-03-06 00:00
各县(市)区旅游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福建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闽旅行〔2014〕214号)的有关内容,对《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旅游局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认真修订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于3月20日前以正式红头文件形式报市旅游局备案。联系人:洪晓煜,联系电话:83338169。
附件: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福州市旅游局
2017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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